手续代办项目说明

佛教场所手续审批协助代办项目

佛教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

(含扩建、异地重建审批)


一、审批条件

1、设立宗旨不违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2、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3、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4、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5、布局合理,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审批材料

1、市级审核意见

2、规划、建设、文物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

3、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4、必要的资金证明

5、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6、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7、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8、《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

三、审批步骤

1、公示

2、决定

3、现场核查

4、审查

5、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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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办流程

1、签署委托授权协议

2、缴付运作定金

3、实地考察

4、补充完善审批资料

5、上报申请

6、通过并缴付剩余款项

 

 

地宫福位申请

寺庙地宫的经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还有规划建设许可

一、前言

宫的做法并非佛教传下来的,而是结合了中国民俗丧葬的“入土为安”的传统。但是通常大的寺院都有安排僧人去世后的处所,火化完的骨灰如属高僧大德,则单独修塔存放,名为“舍利”(如少林寺的塔林);如属僧人和居士,则修塔一起存放,名为“海会塔”。地宫做墓地,正是民俗的丧葬“入土为安”结合海会塔的综合产物,安放骨灰,蒙佛保佑。

地宫福位既符合丧葬改革,节省开支,节省土地,又符合绿色环保,文明祭扫。地宫的安奉方式,不仅不会因年久无人祭拜而被冷落荒置,更不存在因无人续租而被清理的可能, 同时为后人减轻了经济负担,所以骨灰安放地宫可以说最大程度上使逝者得到安息,萌佑后代,让家人安心、放心,是无后顾之忧的安葬方式。

二、审批条件

1、寺院是否有合法的宗教场所活动许可证;

2、寺院是否有地宫的报建及宗教局批文(这个报建的过程没有正规建筑那么复杂,一般是写个报告宗教局批复即可)、消防局批文(因为一旦存放骨灰,每年祭拜人较多,容易引发火灾,一旦出现火灾,当地第一把手处分可是极为严厉的,所以管理也就十分严格);

3、个别省份,必须具备民政局(墓地主管)和宗教局(宗教主管)双方共同签署的公文下发。

4、必须是四众弟子使用(男出家众、女出家众;男在家众、女在家众)。——这一点可以规避,只需要在使用时办理一个皈依证即可。

三、代办流程

1、签署委托授权协议

2、缴付运作定金

3、实地考察

4、补充完善审批资料

5、上报申请

6、通过并缴付剩余款项

四、运营指导

1、由指定运营平台进行规划设计并施工建设。

2、在地宫建设中体现科技设备采用新型数字殡葬体系,灌输传播新型数字殡葬理念。

3、形成家族传承祭扫产业,为新型数字殡葬体系提供支持。

4、采用地下存储模式,不占用地上空间,除维修人员外,无人进入地宫。

5、设立追思堂,手机扫码支持盒子可以自动升起与存入。

6、采用佛教众生平等的原则设计统一骨灰盒,灵牌可以差异化,提供香,供品,烧纸,不能外带东西以符合防火安全环保要求。

7、当地发改委联合成立服务公司,国有入股百分之三十五,同股不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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